{{ $t('FEZ001') }} 曾翠華
{{ $t('FEZ002') }} 健康中心|
衛生福利部公告:
為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活動集會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及飲食規定。
公文補充說明:
民眾參加大型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佩戴口罩及任意飲食者,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一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5月15日校慶當日:
1.教職員工生:在校全程佩戴口罩(除喝水及競賽時,可短暫取下)及禁止飲食(可喝水)。
2.家長及貴賓:全程佩戴口罩(喝水及競賽時,可短暫取下)及禁止飲食(可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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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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