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 有關「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時程,請各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11月11日藝演字第1100004157號函辦理。 |
二、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開放時間自本110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 |
三、 | 旨揭決賽報名方式說明如下,請各校務依期限辦理: |
(一) | 音樂比賽團體及個人組項取得參加全國決賽代表權者,請於110年12月6日(一)前,自行上網(http://web.arte.gov.tw/music/)報名。團體項目需另下載團隊名單EXCEL檔,填列後上傳。 |
(二) | 請於上網報名後列印書面報名表,送交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用印報名表件及參賽者在學證明,統一由學校免備文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親自送新竹國小學務處審核報名資格,再統一由本府寄送書面報名表至全國大會。 |
(三) | 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注意報名程序。 |
四、 | 如有未盡事宜,請依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並參閱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最新消息,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新竹國小學務處許維倩主任5222153轉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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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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