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生教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活動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2月16日社家幼字第1110660165號函。
二、活動目的:宣導兒童權利公約之理念及精神,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規劃辦理旨揭活動,邀請學齡前、國小及國中兒童、少年踴躍投稿。
三、活動網站:https://reurl.cc/GoGqxd
四、活動時間及參加方式: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前將作品與作品資訊卡掛號寄出,並完成線上報名,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作品最晚須於111年3月15日下午4時前送達收件地址,逾時恕不受理。
五、參賽資格:國小低年級及學前組(國小2年級以下含幼兒園或未就學之幼兒)、國小中高年級組(國小3-6年級)及國中組。
六、得獎公告:111年3月31日公布得獎名單。
七、獎勵辦法:國小中高年級組、國中組各取第一名至第四名、佳作六名。第一名至第四名每人頒發獎盃、獎狀、獎金。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獎金6,000元、第三名獎金3,000元、第四名獎金2,000元;佳作每人頒發獎狀、獎金1,000元;國小低年級及學前組取佳作十名,每人頒發獎狀、獎金1,000元。
八、聯絡人:02-86925588 分機5084,李先生。
附註:詳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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