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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龍山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第七點,業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210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2104B號函辦理。
二、 請落實調查語言選習,並依學生選習結果落實開課,且針對轉換語別之舊生,應提供申請機制;其新生調查表件,請參考該署公告之「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選修課程調查表」進行語言選習調查。


{{ $t('FEZ003') }} 2023-06-08

{{ $t('FEZ004') }}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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