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摘錄重點如下,詳細比賽辦法請見附件。
(三)因辦公室工作台空間不足,麻煩老師在規定時間內送件,不要提早送或遲送。
(四)美展作品可列於視覺藝術課程或寒暑假作業中。
(五)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各項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六)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http://subweb.hc.edu.tw/language_art/】;全國決賽訊息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
(七)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依本校競賽指導序位,美術比賽建議以校內視覺藝術老師為指導第一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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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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