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依據「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第四條其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可提出申請免修該科課程。
二、逐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逐科(學習領域)跳級。
四、各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五、全部學科跳級。
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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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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