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活動依據:財政部賦稅署核定新竹市稅務局「113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暨113年施政計畫及重要工作項目辦理。
二、比賽活動辦法
(一) 對象及比賽內容
2~3年級學生:租稅著色組。
4~5年級學生:租稅繪畫組。
(二) 作品規格
1. 由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比賽圖稿用紙。(近期發下)
2. 租稅著色組:請在著色稿內發揮創意,進行著色,並可任意加入其他圖樣。
3. 租稅繪畫組:請參賽者在比賽稿紙內,以「雲端發票好處多」、「誠實納稅造福社會」為主題,以手繪方式繪圖,技巧與彩繪素材不限,不得以電腦繪圖或列印方式呈現。
4. 比賽報名表已印製於比賽圖稿用紙背面,請完整填寫,並請家長於「親子共讀」專欄的家長簽章欄上簽名。
(三) 校內收件時間:113年5月24日下午4時前。
(四) 校內收件地點:學務處活動組。
(五) 評選標準及獎勵:請參閱活動辦法(如附件)。
三、親子共讀辦法
(一) 學生完成作品後,家長在「親子共讀」專欄上簽名,並可透過專欄上的QR-code 參加「親子共讀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填答(活動網址:https://gov.tw/vWw),答案皆正確者即可參加抽奬活動,每人限答一次。
(二) 抽獎時間: 113 年6 月3 日(星期一)。
(三) 中獎名單將公布於新竹市稅務局網站,並透由學校轉頒發獎品。
(四) 奬項及獎額: 500 元提貨劵,20 名。
四、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二) 參賽者一經參賽,視同接受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另本活動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之個人資料,僅於新竹市稅務局「113 年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繪稅小畫家比賽暨親子共讀宣導」活動之用。
(三) 參賽作品需完整填寫參賽資料,資料送出後不予更改。
(四)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違者主辦機關逕予取消參賽資格(作品不另退還),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 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除取消資格、追回所有獎項外,一切有關之法律責任及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參賽者同意本次競賽之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機關所有,主辦機關有權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成冊等權利,不另致酬。
(七) 參賽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機關逕予取消參賽資格(作品不另退還),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八) 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得以「從缺」處理。
(九) 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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