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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龍山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第1屆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

{{ $t('FEZ002') }} 學務處|

第1屆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申請簡章,請惠予協助周知從事食農教育工作傑出之個人或團體(含法人團體、民營事業、學校及幼兒園、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及社區等,詳如簡章)踴躍參加,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113年5月8日農輔字第1130022620A號函辧理。
二、 農業部訂於本(113)年度舉辦第1屆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依據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下稱本辦法)規定,農業部每2年應辦理1次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藉此評選並公開表揚從事食農教育工作具有貢獻者,激發其榮譽感,並促進食農教育永續發展。
三、 有關報名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下:
(一) 報名對象: 依本辦法分為個人組及團體組,團體組又分法人團體、民營事業、學 校及幼兒園、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社區,共計六報名項別。
(二) 報名期間:113年5月20日(一)至113年7月22日(一)止。
(三) 報名方式:統一採網路報名,請由農業部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https://fae.moa. gov.tw/),進入報名網站,並請依網站報名方式填寫及提供電子檔資料。
(四) 報名應繳交資料,詳如簡章;獲獎者農業部得所提供之實物、影像與說明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選資料原則不退還,並須遵守著作財產權相關規定。
(五) 獲獎者之獲獎事蹟如經查證有虛偽不實者,應撤銷其獎勵;其已發給之獎座及獎金,應予追回。
(六) 本項傑出貢獻獎,由農業部委辦廠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協助進行報名資料整理、資格預審及補件等作業,俟將完整之報名資料於報名系統送交本府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初審後再由農業部進行複審及決審。
四、 另相關團體如法人團體、民營事業、幼兒園、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及社區等請相關單位協助周知。


{{ $t('FEZ003') }} 2024-05-16

{{ $t('FEZ014') }} 2024-06-15|

{{ $t('FEZ004') }}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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