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115年6月1 日一百一五智總字第1150264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為全國心智障礙者皆可參與的藝術性競賽,請各校鼓勵心智障礙者發展藝術創作才華。 |
| 三、 | 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
| (一) | 參賽資格:6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自閉症、智能障礙者、唐氏症者。 |
| (二) | 競賽類別:分為視覺藝術類(平面繪畫組、複合媒材組)、表演藝術類(音樂表演組、舞蹈表演組、多元表演組)。 |
| (三) | 報名及收件日期: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活動簡章下載:https://www.papmh.org.tw/news/2226。 |
| 四、 | 檢附活動報名簡章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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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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