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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龍山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英文版圖卡1份

{{ $t('FEZ002') }} 學務處|

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為強化民眾對新興菸品之識能,該署特製作旨揭圖卡,內容為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差異比較及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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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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